《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防伪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工程检测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简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防伪溯源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要求
(一)全报告上传
在中山市内开展业务的检测机构(含外市检测机构)须将检测报告上传至中山市建设工程建材和检测监管系统,在系统获得“中山住建二维码”的防伪标记。二维码应标注在检测报告上,对于页码较多的应同时标注在报告封面和关键页,关键页作为检测报告正页一并装订。
报告上传的方式分为系统接口自动对接上传和关键页上传两种方式,附件2《报告上传接口文档》里的项目为必须自动对接的,其他项目的报告可采用关键页方式并逐步实现自动对接。
(二)外检视频记录
各检测机构需配备执法仪或其他能满足使用的视频拍摄设备,在进行外检时全程拍摄检测活动视频:
1、外检是指在工程项目现场进行的检测活动。
2、拍摄设备规格参数应满足附件1要求,视频应保存在中山本地办公场所专用电脑上,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视频文件名为“XXXX工程-检测项目-时间”。外市检测机构在中山本地做的外检业务视频也必须保存在本地办公场所。
3、每个项目的视频开始时应在能反映场地全景处举牌拍摄,牌子注明工程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日期、检测员姓名信息。如遇中午、夜间休息后继续检测的,应举牌说明清楚同一系列。
4、静载类试验时间跨度较长,当拍摄机位固定不动时,可拍摄加载前2级和卸载后2级,后2级时应有举牌说明。如中途出现异常情况,应马上开机拍摄。
5、拍摄视野原则是能反映检测活动和受检部位差别。检测位置或设备比较固定的,可固定拍摄机位,例如静载、高应变、桩钻芯等;检测位置变化较多的,可佩带于检测员身上,例如结构实体检测等。
6、检测机构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外检拍摄设备能正常运作,监督检查时发现缺失外检视频的,视为无视频。
7、以下特殊项目可以不拍摄视频:CCTV等本身有采集视频音频的项目;道路检测中的激光平整度、激光车辙、FWD落锤式弯沉、横向力系数等车载检测项目;桥梁动静载等大型检测;沉降、软基、基坑等监测类项目;已有其他手段能反映现场检测过程的特殊项目。
(三)外检人员实地打卡刷脸
所有外检项目,必须按规定在市检测监管平台提前填报外检计划(桩基和验评类的还需上传《检测方案回执》),再按计划实施现场试验并接受监管部门飞行检查。检测人员在入场检测前应使用小程序“中山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小助手”进行工地现场打卡定位,刷脸验证。如检测活动超过一天的,第二天入场时仍需打卡刷脸。刷脸的检测人员应与检测报告上签名人一致。
(四)用于验收资料的检测报告,其检测项目、方法和数量应符合检测和验收规范要求。各检测机构应及时按新修订规范的要求完成计量评审,未满足要求的不得承接相关项目的检测业务。
2021年4月1日起用于竣工验收资料的室内环境和门窗三性的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可参考《室内环境及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工作指引(2021版)》(详见附件4)。
(五)在本市开展消防设施检测、评估业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
2021年4月1日起市检测监管系统全报告对接正式运行,无标注防伪“中山住建二维码”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外检活动无同步拍摄检测活动视频、检测人员无按规定打卡刷脸的将按诚信管理办法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处理;有涉嫌出具虚假报告违法行为的,将对相关检测机构拉入诚信黑名单,并按规定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附件:
1、拍摄设备规格参数表2、报告上传接口文档3、检测报告上传操作指南(机构版)
4、室内环境及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工作指引(2021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