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建局下发通知: 7月13日至7月15日,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联合大检查。被抽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的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场。


1、派出2个检查组:

第一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负责带队、成员由招标科、质安科、勘察设计科人员和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造价协会、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专家组成。

第二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标科负责带队、成员由建筑市场科、质安科、勘察设计科人员和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造价协会、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专家组成。

2、检查范围

同时,将随机抽查部分其他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施工项目检查内容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到位情况;

采购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招标人对投标人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情形的负面评价;

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4、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 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行为。

5、开展在建项目检查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和排查工程款支付、劳资纠纷及欠薪隐患情况。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联合大检查的通知

根据《珠海市2020年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珠专项整治办〔2020〕5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评估工作的通知》(珠建招〔2020〕5号)、《珠海市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珠建市〔2020〕13号), 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联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 7月13日至7月15日。


二、检查组成员

本次共 派出2个检查组,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负责带队、成员由招标科、质安科、勘察设计科人员和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造价协会、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专家组成。

第二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标科负责带队、成员由建筑市场科、质安科、勘察设计科人员和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造价协会、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专家组成。


三、检查范围

(一)建筑市场和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同时检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在建项目(详见附件);

(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还 随机抽查部分其他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方面

1. 施工项目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

(2)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到位情况;

(4)采购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5)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6)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7)招标人对投标人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情形的负面评价;

(8)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2.监理项目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2)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是否按照《合同》要求配合招标方按计划完成征地拆迁、并保证按计划开工(合同有约时查);

(4)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到位率情况;

(5)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约定;设备、材料的进场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

(6)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7)招标人对投标人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情形的负面评价;

(8)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3.造价咨询项目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

(2)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本企业签订的行业自律公约的条款;

(3)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团队及其到位情况;

(4)技术服务方案是否落实;提供咨询服务的进度控制、咨询成果质量控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5)咨询服务成果文件是否规范;是否实行规范化的三级审核制度并提供相关记录;

(6)招标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的负面评价;

(7)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4.勘察项目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

(2)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团队及其到位情况;

(4)提供的服务成果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5)提供服务成果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6)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本项目勘察质量审查记录、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年度《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督查情况的通报》;

(7)招标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的负面评价;

(8)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5.设计项目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2)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团队及其到位情况;

(4)提供服务成果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提供的服务成果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5)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本项目设计质量审查记录、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年度《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督查情况的通报》;

(6)招标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的负面评价;

(7)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方面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行政检查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市〔2019〕10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排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挂证“行为通知》(粤建市函〔2019〕754号)要求,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行为。

2.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粤建市〔2018〕155号)及《珠海市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珠建市〔2020〕13号)的内容一并开展检查。

3.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规建质规〔2018〕8号)、《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珠规建建规〔2017〕1号)要求, 开展在建项目检查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和排查工程款支付、劳资纠纷及欠薪隐患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请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造价协会、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提前在网站公布检查项目名单及建筑市场检查内容表,同时 由市建筑业协会牵头电话通知招标人和相关中标人,告知需准备的资料清单及内容;落实现场检查时间、安排会议地点,做好各方签到等工作。

(二) 被抽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接受检查组的相关情况询问。

(三)检查组按照检查内进行检查,对存在建筑市场管理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下发执法建议书。

(四)请抽查项目所在的辖区(经济区)安排1名工作联络员,并于7月7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我局招投标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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